楓子

这儿婉清/枫子。
tag古剑三国剑三
三国博爱主BG
古剑主谢乐/双乐
剑三偶尔梦女一下。不打tag
无太多雷点,除了肖战,路人还是死忠粉都一样,见一个拉黑一个。

《三十岁的女人》【尼德霍格x洁洁云/BG/奇迹暖暖】

《三十岁的女人》/by枫子/婉清
尼洁
HE
其实写的梗都很烂大街,无非就是女性面对的各种问题,初恋,催婚。那个妈妈的对话源于我自家母上,都把我说得眼红了。人生无非就是如此,带着伤痛继续前行,朝着太阳前进。祝福每一位可爱的女孩子都能找到属于她们的另一半。

“洁洁云上。”

写好下款以后,洁洁云小心翼翼地把信纸摺好,放进粉色信封里,然后用可爱的小白兔胶带封好放进包包里,低头望了一眼手表,七点半,刚刚好。她换下自己一直在穿的职业装,从衣柜里拿出一条白色碎花的连衣裙,领口位置有条黑色的蝴蝶结。她想伸手把结打好,却发现打了好几次都容易松掉,只好发卡固定。

她暗暗骂自己笨手笨脚。然后有些脸红地换上了裙子,并对着穿衣镜比了比。裙摆正好到她膝盖上面,因为是无袖的设计,所以她在外面又加了件吊着两个黑色小毛球的斗篷。本来就娃娃脸的她显得更青春了。

一般来说,这种小斗篷都是十六到二十岁的小姑娘穿的。

洁洁云捂着脸,感觉自己有点不知羞。三十岁岁的老女人一把年纪装什么嫩。可穿上去,还挺配的。

这条裙子是九年前一个人送她的生日礼物。本来她以为已经不能穿了,没想到居然还合身,就是比以前短了一点。她只能感慨那个人的手艺真的很好,如果不是后来的事,他可能真的会越来越受人欢迎。

三十岁的女人,说不上老,但也不年轻了。起码就她自己也步入了“催婚”一族。 她有的同事都结婚有儿子了。同事偶尔会私底下讨论谁谁谁还没嫁出去,这其中肯定包括洁洁云。当然那些“读书太好没人要”的神论她是从来不理的。只是她娘也开始着急了,前阵子时不时给她安排一场相亲。

她有一次不耐烦了,便找了个机会告诉她娘自己暂时不想相亲。结果换来的是她娘拐弯抹角地问她是不是蕾丝,搞得她哭笑不得。

她不好拂了她娘的意,但一般去了都不成。有些人的各种条件都不错,而且也很尊重女性。可她就是不来电。

后来有一次,她妈给她打了个电话。

“闺女,你告诉妈,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?”

“嗯……”

她妈听罢,沉默了许久,叹了口气。做妈的总是最了解她女儿的。

“闺女。妈不说什么,但是如果等得累了,委屈了,辛苦了,就告诉妈,回家住妈养你。知道么?”

那一刻,洁洁云哭了,拿着话筒哭了十多分钟,说了句谢谢妈。

一晃十年,再十年就四十岁了,步入中年了。短暂的人生并不允许她蹉跎岁月。这世上也只有她娘这么纵容她。那一刻觉得自己还没长大,那个人说的对,她总是那么理想主义,那么的天真。可起码她踏踏实实地活着,踏踏实实地做好每天的工作。这十年间,她对自己问心无愧。唯一的愧疚就是还要让她妈为她操心。她想,也是时候做个了结了,要三十岁以后还是等不到那个人的话,之后遇到个合眼的人便嫁了吧,日久生情,柴米油盐也是一天。

就是有点可惜罢。

这条裙子是那个人亲手设计的,名字好听,叫思云。当时她没多想,现在想来,那个人果真坏到连走前也要撞一撞她心口,真是讨厌极了。

有些不习惯地踩上粗跟的绑带凉鞋,洁洁云化了个淡妆,便出门去了。她承认,这鞋是为了搭配这条裙子特地买的。这身打扮其实挺好看的,如果以一个专业的设计师来说,凉鞋无疑是最好的搭配。如果对着工作,她会很乐意见到模特儿穿上。可要她自己穿,她就感觉怪怪的。不穿丝袜,露着脚趾,她老感觉凉凉的。

她想,这大概就是老阿姨的毛病。

初夏的夜晚凉风习习,路灯下总能见到不少成双成对的情侣,相比之下,洁洁云就显得有点单薄了。夏夜的风拂过洁洁云的脸颊,似一只温柔的大掌,牵着洁洁云的手走到前方。

洁洁云走过去,暗笑自己想象力丰富,把刚才那封信投进了邮筒里,然后一路走到了海边。今天是第七年的战后纪念日。自从他们七国打完仗以后,虚假的和平被彻底撕碎,经历过一段混乱的日子后各国迎来了真正的和平。几年的重建工作和和约很快就签好了。如今总算熬出了个头。以前的提尔联军最后还是保留在北地,只是七国全被勒令不许再制造刀枪以外的任何的武器,刀枪管制也变得更严谨了。基本上除了执法人员以外是不允许配枪的。虽然这规定肯定触了不少老家伙霉头,但包括北地政府在内的七国还是照着做了。

至少,明面上不可能有什么军事行动了。

今天的假日也是这么来的。辛苦了这么久了,好好休息。

一切尘埃落定,就连绫罗也以秘术救回,可只有那个人,偏偏失踪了。消失得彻彻底底,洁洁云甚至亲自去北地找过,都没有找着他。后来搜救队也离开了,政府也宣布尼德霍格已死。只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屍的,洁洁云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。

她根本不信。

以前明明不论干什么都游刃有余,还能找机会打趣她,把所有人当白痴一样耍得团团转的男人会这么容易死掉?

听到这个消息以后,她恍恍惚惚地接过了报告,然后愣是一整天没有集中精神。

后来,她想到一个办法。

写信。

她得到了那个人在北地的家里的地址,里面已经很久没有人住了,她去的时候里面满是灰尘跟蜘蛛网,连门都是木板做的,简陋得很。可她总觉得,那个人还在这里,而且有一天会来看。

于是她开始写信。

洁洁云第一封信是从八年前开始写的。里面写了很多以后发生的事,还有她俩初遇的回忆,就像少女时代的情书一样,字里行间透露着清涩的感情。她有很多话想告诉他,比如她今后想继续读研,比如,她和奥杰卡之后居然又合作了。

比如后来她和暖暖找到了属于所有人的奇迹,这个“所有人”里,也包括尼德霍格。

那之后的每一天,她都会寄一封信过去。她会把每天遇见的人,遇到的事,还有对他的思念写在里头。有时候没什么特别的事情便写点祝福鼓励的说话。反正每日她都会坚持写一封信寄过去。

她本来想,要是退回来就收着吧。

可是没有,若是无人接收,一般来说都会退回来。可到了第三个月,还是没有退回来。

这个消息,给了她一个渺小的希望。

那个人,也许真的收到了。

一天一天,一年一年地过去了。八年的时光过去了,说不长,也不短,二千九百二十封信,记下了她对他的感情,也一点一点勾画出一个褪去棱角,逐渐成熟的小女人。她还是改不了害羞内敛的习惯,但如今的她已经可以独自完成一些有关国家外交的事务了。与人聊天也会让人觉得很舒服。温婉大方的笑容使她成为部门里最受欢迎的前辈之一。

时间可以改变一个人,它可以让人变得更好,也可以让一个人成长起来。八个春夏秋冬,是为了让她与他并肩而行而送的礼物。

她不过是做了和很多女生一样的傻事,人家用的是短信,她用的是信纸。她想,给自己喜欢的人写信总是一件幸福的事。

虽然一直一直没有回信,但是她还是好想告诉他呀。

她给自己定的期限就是三十岁。在那之后,她就不等了。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到,所以她在七天前每封信上都会写下自己的联络电话,还有一段话。

“我不知道你能不能看见。七月八号,我在清水海湾里,多多烧烤外向右的第一张长椅上等你一起看烟火。我等你等到三十岁。如果你不来,我就嫁给别人了。”

她坐在长椅上,海风吹过,月明星稀。海浪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,不远处还有几只海鸥飞过。烟火大会开始了,她抬头,便望见一枚又一枚灿烂夺目的烟火划破夜空,呼啸而去。沙滩上坐着不少小情侣和一家三口,她扫了眼旁边的空位子,心里还是难免有些失落。

“果然……没有来呢,果然是大骗子。”

“谁说的,我这不是来了吗?”

一把带了几分厚重和沙哑的声音在洁洁云身后响起。洁洁云却迟迟不敢转头,被骗太多次了,她怕是自己的幻听,是自己有了什么精神病,她怕她一转身,空无一人。

“……我人格……分裂?”

她反应不过来。

“不,我不是你的人格,但却你是你生命中的另一半。”

男人俯身向前,直接低头吻住了女人。唇边的温暖让洁洁云知道,这真的不是梦。

这不是梦,尼德霍格,他真的回来了。洁洁云有些茫然,脑子闪过他温柔地笑着的模样,也闪过他一身军服的模样。不知道为什么,她想起他以前总是喜欢摸她的头,又想起偶尔会收到他给的牛奶糖。

味道和现在一样,甜甜的。

鼻子一酸,她的眼泪就再也忍不住了,她想说点什么,可什么也说不出口了。二千九百多个日日夜夜化为泪水。

那是她最珍而重之的初恋呀。

是她这辈子第一次那么喜欢一个人。

她颤抖着双手覆上自己的眼睛,哽咽着开口:“你不是说我天真吗?你不知道……初恋永远是女人最天真的一次吗?”

尼德霍格已经走到红眼兔的面前,他还是那个模样。只是这一次他穿着一件黑色的衬衫,倒有几分“总理大臣”的影子。他低头抱着哭得伤心欲绝的兔子,又揉揉她的头,没有说话。

他本来以为,自己真的会死,而事实上他确实死了一次。但却被救了,应该说,他的尸体被莫里森那个疯狂的医生捡到了。然后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实验到成功了。反正两眼一睁,捡了条命。

如果不是他冒出了回到以前家里看看有什么还能用的话,他或许永远都不会发现邮筒里的那封信,永远也不会知道,她给他创造的奇迹。

他本来想着,装作收不到,断了她,也断了自己的念想。

可他还是把那些信抱到了自己怀里。

他还是,很想见她。

这辈子唯一喜欢过的小兔子。一只勇敢地亲吻野狼的兔子。

后来机缘巧合,一个旧时的好友收留了他。辗转了好几年,为身份和生计烦恼。幸好不知道怎么样他好友给他弄好了身份证明。他重拾了设计师的身份,以暱名新人NLJ的名义重新出道。如今,终于可以堂堂正正来见她了。

她真的很傻。连他都不敢相信,真的有人会等他将近十年。他一想到以前对她说过的话,对她造成的各种伤害跟嘲讽,就觉得自己不是人。简直就是宇宙第一大人渣。明知道她傻,还要去欺负她。

都到了这个份上了,她还在等。

他本来想着彻底准备好才来见她的。他想光明正大地见她。

没想到他忘了她等不起了。

他却居然还一直耗着她宝贵的年华,想到这里简直想扇自己一耳光。

于是他坐上飞机,第一次离开了故土,回到了他俩开始的地方。就在刚才,抛下所有的东西到旅馆,跑过来见她。

他想,他这辈子,都不能再辜负她了。

“别哭了。”

“你以后多天真都没有关系。”

“有我在呢。”

得不到回答,他低头才发现她正在拿纸巾擦掉妆容。

“我的妆……呜哇……”

尼德霍格有些哭笑不得,他的兔子在这一刻脑子还是乱的。他想笑她,可又无从开口。他一眼就认出来这裙子是他送的。

当时说要搭配凉鞋的人,也是他。

嗯,他的设计果然还是很棒,就是裙子太短了,被其他人看去了怎么办?他可不想请其他人吃自己老婆的冰淇淋。想到这里他打横抱起兔子坐到长椅上,宣誓主权。

“好了,洁洁云,你再不松手,我就亲你了。”

洁洁云听完,抖了一下,然后慢慢把手放下,妆已经擦干净了,可眼睛肿得不行,红红的,实至名归的成了一只兔子。

尼德霍格见状,二话不说地拿出一个小盒子,来了一招空手套戒指,套上了人左手的无名指。

洁洁云脸红了。

“你……干什么!”

尼德霍格冷哼一声。

“把你嫁出去。”

“嗯嗯嗯?”

“洁洁云小姐,你不嫁给我,想嫁给谁?”

“我……我……你不要脸!哪有这么无赖的……等等,你现在……身份……”

“法律认可的莉莉丝公民,NLJ工作室的设计师。”

“……什么NLJ真的是你?”

“兔子变聪明了嘛。好,待会儿我们就去领证吧。”

“……你才兔……唔——!”

她没有来得及告诉他,今天这封信里写的就是一件事。

“我和我爱人一起看烟火,我觉得很幸福。”

烟火之下,光芒映照出二人相拥的侧影,男人吻住了满腔思念的小女人,在她三十岁的路上牵起她的手,伴她而行,再不放开。

【END】

评论(15)

热度(225)

  1. 共11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